说实话,进校前我以为‘模拟法庭’就是穿黑袍、敲小木槌、背台词。结果第一周就懵了:我们被随机分组,代表控辩双方,用真实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条款,为一名‘涉嫌校园欺凌但未达刑责年龄’的14岁学生辩护。时间:2023年10月;地点:校内Moot Court Room 3B;法官是校外特邀的新加坡高等法院退休法官Mrs. Lim——她全程没笑一次。
当时我特慌。轮到我交叉质询对方证人时,手心全是汗,把‘您是否承认曾转发该聊天截图?’说成了‘你……你是不是转发了?’——全场安静三秒。法官轻轻敲桌:‘请使用正式措辞。法律语言不是日常提问。’那一刻脸烫得像被椰浆饭蒸过。
- 坑点1:误以为‘观点强’=‘论证强’ ——我最初拼命讲‘欺凌不对’,却被老师划掉整页文书:‘这不是道德演讲,是法律归因。请指向Section 12(3)中‘主观恶意’的举证标准。’
- 坑点2:忽略新加坡本地法源 ——初稿援引美国案例,被法务导师Chua先生退回:‘本项目适用《新加坡未成年人司法指南(2022版)》,请查教育部官网PDF第17页附录B。’
- 坑点3:小组分工失衡 ——两人包揽陈词,我负责‘整理证据链’却不知证据链需符合《刑事诉讼程序规则》第8条格式——直到庭审前夜通宵重做电子证据时间轴(含WhatsApp消息原始时间戳公证截图)。
改变发生在第三轮模拟——我主动申请担任‘法庭书记员’,用Excel建证据编号索引表(E-001至E-047),同步标注新加坡警方《校园事件通报流程》对应节点。当法官脱口而出‘这份索引比部分律所提交的还规范’时,我忽然懂了:公民意识不是喊口号,是在规则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现在回看,那次模拟法庭没给我奖状,但它给了我两样真东西:一是能快速定位新加坡成文法的能力(比如用SLA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查《教育法》修正案);二是开口说‘我反对’的底气——不是为了赢,是为了让程序更接近公平。今年9月,我在校内‘青少年法治日’做了15分钟分享,用的正是当年那份被退回三次的辩护提纲。原来,公民思维真的会发芽,只要给它真实的土壤和明确的规则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