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9月,我攥着儿子小升初成绩单(IB MYP预科班GPA 3.7)和8.2万新币年度预算,在新加坡东陵路一家国际学校招生办的玻璃门前深呼吸了三次——说实话,当时我特慌。
背景铺垫很简单:我们没本地身份,目标锁定三所无国籍限制的IB初中——新加坡德国欧洲学校(SGES)、东南亚联合世界书院(UWCSEA)东校区、还有圣约瑟国际学校(St. Joseph's Institution International)。纠结过程很真实:UWCSEA学术强但住宿费高达2.4万新币/年;SGES德语授课需额外补课;最后我选了圣约瑟——它提供中文母语支持,离家地铁12分钟。可签约那天,律师朋友一句‘先别签字’救了我。
核心经历就发生在2024年10月17日下午3点,招生官推来一份A4纸《入学服务协议》。我逐行读到第4条‘不可退费条款’:‘注册费7500新币及首学期学费4.8万新币,签约后概不退还’。我愣住——这和官网写的‘7天冷静期’完全冲突!更吓人的是第7条附录B:‘学生若被校方认定‘行为不适应’,校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返还任何费用’,而‘行为不适应’定义模糊到连举例都没有。
- 坑点1:未核查‘冷静期’是否写入正式合同(官网承诺≠法律效力)
- 坑点2:轻信口头承诺‘可转校退款’,合同却无任何转学退费机制
- 坑点3:‘行为不适应’条款无明确定义,可能被扩大解释为课堂发言频繁或作业迟交
解决方法很落地:第一,我拿着教育部官网《私立教育机构监管条例》第22条(要求所有退费条款必须明确、可量化),当天发邮件给校方合规官;第二,请新加坡消费者协会(CASE)免费调解员介入;第三,最关键的——把‘行为不适应’改成‘连续3次严重违纪并经听证会确认’。11月4日重签合同时,第4条新增小字‘冷静期内取消申请,全额退还注册费’,第7条删掉了模糊表述。那天走出校门,阳光照在滨海湾花园的云雾森林玻璃顶上,我第一次觉得,签合同比考IB还像一场考试。
总结建议请收好:① 所有口头承诺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正文(不是附件);② 要求校方提供《新加坡私立教育法案》合规声明书并加盖公章;③ 第三方审核不能只找华人律师——务必选熟悉MOE(教育部)最新执照条款的本地律所(我用的是Rajah & Tann的教育法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