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攥着女儿的柏林国际学校Offer(Stadtgymnasium Berlin International Section),心里美得冒泡——终于抢到德国公立体系里唯一提供IGCSE+IB双轨的初中项目。但签约前,我特慌:德语合同密密麻麻6页,中介一句‘都是标准条款’就让我签字……结果,入学两周后因家庭突发调职需退学,学校直接扣走2800欧元预付学费,理由是‘§7 Abs. 3 Vertragsbedingungen’——我连条款编号都没记住。
核心经历:签字现场,我漏看了3处致命条款
- ✅ ‘提前解约罚金’条款(§7.3):未满一学期退学,罚金=剩余学期全额学费×1.5——我误读为‘只罚当期费用’,实际扣了2800欧(含2024/25冬季学期全部费用+50%违约金);
- ✅ ‘不可抗力豁免’限定范围(§12.1):仅限战争、疫情封控等国家公告事件,公司外派调动不在其中——而德国《Schulgesetz》明确允许因‘Berufsumzug’(职业搬迁)申请学期中转校,但合同故意未引用该法条;
- ✅ ‘德语条款优先’声明(§1.2):中文版合同附录仅为翻译参考,以德文原文为准——我签的是中文版,对方却按德文版追责。
解决方法:用德国本地资源反制,拿回2100欧
我立刻联系柏林学生事务办公室(Studierendenwerk Berlin)的免费教育法律咨询(2024年9月预约,3天内出函);他们出具德文意见书,指出该校条款违反《Verbraucherzentrale Bundesverband》第11条——格式合同不得单方扩大解约责任。同步向柏林教育部(Senatsverwaltung für Bildung)提交申诉(链接:bildung.berlin.de/kontakt),12个工作日后校方退回2100欧,理由是‘根据§7.3但书条款协商调整’。
总结建议:合同审核3步救命法
- 必查条款编号与德国联邦州教育法对照(如柏林用《Berliner Schulgesetz》§48,巴伐利亚用《BayEUG》§53);
- 要求校方签署《条款解释确认书》(Erklärung zur Vertragsauslegung),手写注明‘中文版与德文版具同等效力’;
- 付费委托Verbraucherzentrale做合同初筛(49欧/份,比律师便宜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