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教育部已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40余家、项目近2200个,其中研究生层次项目占比超35%,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等前沿领域。
一、核心项目类型与法律依据辨析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独立法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拥有完整办学资质。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多依托国内985/211高校二级学院开设,如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的金融硕士项目,需经教育部审批后纳入统招计划。
二、学籍学位规则与认证价值
联合培养研究生实行双学籍注册,即同时注册国内高校与外方合作院校学籍,满足双方毕业要求后,可获得:
- 国内高校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 外方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效力等同海归学历。
- 若仅完成国内阶段学习,仅能获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写实性学习证明,无外方学位认证资格。
三、2026年录取要求与方式
所有正规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均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计划,部分项目新增“综合评价录取”通道:
- 统招渠道:考生需达到对应学科国家分数线,部分985高校项目要求高出院校复试线10-20分,外语单科分数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 综合评价渠道:采用“631”模式,即统考成绩占60%,外方院校面试成绩占30%,本科背景与学术成果占10%,适合外语能力突出的考生。
四、正规项目甄别与风险提示
报名前需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jsj.moe.gov.cn)的“中外合作办学”栏目,查询项目的审批文号与有效期,确认其合法性。
- 警惕“计划外招生”陷阱,此类项目无法注册国内学籍,仅能获得外方学位证书且难以通过留服认证。
- 提前评估经济承受能力,国内阶段学费每年6万-20万元,海外阶段费用额外增加15-30万元/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