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联合培养研究生不是留学,胜在协同育人
联合培养研究生特指经教育部批准、由中方高校与境外优质高校以契约化方式共同设计课程、共享师资、共评学业的硕士层次教育项目。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23年修订版)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明确区分两类主体: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须经教育部审批设立;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中方高校二级学院开展(如浙江大学—UIUC双硕士项目),须逐项报教育部复核备案。
二、2026年关键动态:985高校新增4个前沿方向,全部执行‘4+0’全本土培养
据教育部《2026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结果公示》(教外函〔2026〕7号,2026年3月发布),新增备案项目12个,其中985高校主导项目达7项,包括: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人工智能与可信系统硕士项目(备案编号:MOE11UKA02DNR20260012);
- 东南大学—瑞士洛桑联邦理工学院(EPFL)可持续能源工程硕士项目(备案编号:MOE32CHS02DNR20260028);
- 上述两项目均采用‘4+0’培养模式:全程在华学习,核心课程由外方教授线上直播+线下驻点授课,学位课学分100%对标EPFL/曼大课程大纲,中英文双语教材同步启用。
三、双学位认证:国内毕业证+学位证+外方正式学位证,全程可查可验
联合培养研究生实行双学籍注册制:入学即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与合作外方高校教务系统完成注册。毕业生获颁:
- 中方证书: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标注‘中外合作办学’字样);
- 外方证书:与本国学生完全一致的硕士学位证书(非写实性证明),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效力等同于海外学位。
四、甄别与行动指南:认准唯一官网,拒绝计划外招生
警惕风险:所有正规项目均须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jsj.moe.gov.cn)‘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备案号。凡宣称‘免统考’‘内部指标’‘预科直录’者,均为违规招生,无法获得双证认证。
务实建议:报考前须满足英语单科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家庭年均教育投入不低于18万元(含学费6–12万/年+国际认证费+学术资源服务费);优先关注2026年已备案的‘4+0’项目——节省出境成本,保障学业连续性,学位效力零折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