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型明确:机构≠项目,法律依据清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2003年颁布,2023年修订)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韩合作办学严格分为两类: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延边大学—韩国科文大学联合学院),须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教外函〔2025〕22号公告),2026年全国仅存12所,其中中韩合作类仅1所。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中方高校二级学院开展(如中国海洋大学—韩国釜庆国立大学‘海洋数据科学’项目),2026年教育部新批项目共27个,中韩方向占5席,全部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教招办〔2026〕1号)。
二、2026最新动态:985高校新增前沿专业,严控质量
教育部2026年4月《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教外函〔2026〕15号)明确:山东大学—韩国高丽大学‘智能医疗工程’项目获批招生,为全国首个中韩合作人工智能+临床医学交叉本科项目,学制4年,采用4+0培养模式(全部课程在济南完成,韩方师资授课比例≥40%,教材100%经中韩双语审核备案)。
同时,原大连理工大学—韩国汉阳大学‘工业设计’项目因外方合作方资质变更,自2026年起暂停招生(教育部涉外监管网公告编号:JSJ2026-037)。
三、学籍与学位:双注册、双认证,认证效力等同境外本校
学生入学即注册双学籍:中国学籍(由中方高校统一办理)+ 韩方合作大学学籍(如延世大学、成均馆大学)。毕业时颁发:
- 中方高校毕业证书 + 学士学位证书(标注‘中外合作办学’字样,学信网可查);
- 韩方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享受《中韩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待遇,可用于考公、落户、升学)。
关键提示:未获教育部批准的‘计划外招生’‘国际班’‘交换生预科’等名义项目,无法注册韩方学籍,所获证书不被中韩两国官方认可,切勿轻信非正规渠道承诺。
四、权威查验路径:一步到位识别真伪
所有合法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必须在以下平台实时可查:
-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jsj.moe.gov.cn → ‘中外合作办学’专栏 → ‘已批准院校及项目名单’(2026年7月更新);
- 中方高校本科招生网‘中外合作办学’专项栏目(例:www.ouc.edu.cn/zs/zhonghan),核对招生简章文号是否含‘教外函’或‘教招办’字样。
政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外厅〔2025〕3号)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