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6年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以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黑教规〔2025〕3号,2025年12月28日印发)为唯一依据
仅保留4类全国性加分项目,全部需省级审核公示后生效。
- 烈士子女: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2026年仍适用,须提供《烈士证明书》原件及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认定表)
-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考生:仅限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绥化市部分县(市)及全省10个民族自治县户籍且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者;加5分(2026年起取消‘散居’加分,以黑教规〔2025〕3号附件2《民族聚居县名单》为准)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认定书(2026年新增线上核验通道,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高考加分资格核验’模块提交)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须经省侨办或省台办终审确认(2026年启用电子认证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可实时查验审核状态)
二、已全面取消的项目(2026年无例外)
体育特长生、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优胜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者等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自2023年已停止受理,2026年一律不得申报。
三、关键操作节点(2026年黑龙江专属日程)
| 事项 | 时间节点 | 办理方式 |
|---|---|---|
| 加分资格申报 | 2026年3月1日—3月15日 | 网上填报+户籍地县招办现场确认 |
| 公示与异议处理 | 2026年4月1日—4月15日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全程公示,设举报电话0451-82376016 |
| 加分结果载入电子档案 | 2026年6月10日前 | 自动同步至高考报名系统,无需考生二次操作 |
四、重要提醒:加分不等于‘裸分录取’
所有加分仅在投档环节计入总分,高校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排序;但若高校章程明确‘只看高考原始分’(如哈工大强基计划、东北林大中外合作办学),则加分无效。2026年已有12所省内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注明此项规则,考生务必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逐条核查目标院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