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资格审核:报名阶段即启动(2026年11月)
天津招考院《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通知》(津招委高发〔2025〕12号)明确:所有加分项目(包括少数民族、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须在2025年11月1日至15日高考报名期间同步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初审、区招办复审、市级终审三级联审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并公示。
二、加分信息录入:体检后统一建档(2026年3月)
依据《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经公示无异议的加分考生,其加分信息由市高招办于2026年3月10—25日集中录入全市高考电子档案系统,与体检、学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数据同步绑定,不在此时段录入则自动失效。
三、分数合成:成绩公布前完成(2026年6月24日24时前)
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告(2026年6月20日发布):高考原始分(满分750分)与各类政策性加分(最高20分)于6月24日24:00前完成系统自动合成,生成包含加分后的“投档总分”。考生查分时显示的即为已含加分的最终成绩,不再单独提供‘原始分+加分’双版本成绩单。
四、投档使用:仅限本科批次首次投档(2026年7月上旬)
《202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第18条:政策性加分仅用于本科批次A阶段第一次投档(预计2026年7月17日),且只计入投档分;如考生未被投档或退档,后续B阶段、专科批次及征集志愿均不再重复使用加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按单独规则执行,不占用统招加分额度。
五、核查申诉: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
考生若对加分结果有异议,须于2026年6月25—27日(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至户籍所在区招办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市高招办在72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加分复核结果通知书》,此为最终结论,不设二次申诉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