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依据: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8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24〕3号)
一、哪些考生可享加分仅限三类严格认定情形
- 户籍+民族双认定: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具有山东省内连续10年以上户籍,且考生民族成分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为准;
- 聚居地限定:仅限经国家民委备案的山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含济南历城区仲宫街道、烟台莱阳市穴坊镇、临沂沂水县夏蔚镇等37个乡/镇)户籍考生;
- 不跨省叠加:2026年起,山东省不再执行‘外省户籍但省内就读’的少数民族加分,严控‘高考移民’风险。
二、加分分值与使用规则:统一加3分,仅限普通类投档环节
2026年山东省少数民族考生在普通类常规批首次志愿投档时,高考文化成绩统一加3分计入投档分,不适用于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艺术类、体育类及春季高考。该分值自2023年起已由5分统一调整为3分,系全国统一执行标准。
三、资格审核全流程:四步缺一不可(2025年11月—2026年5月)
| 步骤 | 时间节点(2025—2026) | 责任主体 |
|---|---|---|
| 1. 网上申报 | 2025年11月15日—30日(与高考报名同步) | 考生本人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
| 2. 户籍初审 | 2025年12月10日前 | 户籍所在派出所+县级公安部门 |
| 3. 民族成分复核 | 2026年3月31日前 | 县级民族宗教事务局(需提供《民族成份登记表》原件) |
| 4. 公示终审 | 2026年5月10日—17日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集中公示 |
四、特别提醒:两项‘不予认定’情形
- 变更民族时间不符:2025年1月1日后通过变更民族成份申请的,一律不予认可;
- 学籍与户籍分离:高中三年学籍不在本省,或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地不一致者,取消资格。
※ 权威查询通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咨询电话:0531-86162753(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