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可享加分仅限三类河北户籍考生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6〕12号,2026年1月18日印发),河北实行“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重认定标准:
- ✅ 河北省户籍且在本省民族乡(如丰宁满族自治县小坝子乡、青龙满族自治县娄杖子镇等23个认定乡)连续3年实际居住并就读的考生;
- ✅ 父母一方为河北省户籍少数民族,考生本人户籍与父母同册满5年,且高中3年在本省民族聚居区中学就读;
- ✅ 河北省认定的11个世居少数民族(满、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瑶)中,户籍在承德、张家口、秦皇岛3市所辖民族自治县或民族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关键时间轴:3月15日为资格审核截止日
依据《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细则》,少数民族加分资格审核全流程如下:
| 环节 | 时间 | 责任主体 |
|---|---|---|
| 考生提交材料 | 2026年2月20日—3月15日 | 考生本人及学校 |
| 县级民族宗教部门初审 | 3月16日—3月25日 | 各县(市、区)民宗局 |
| 市级复核公示 | 3月26日—4月5日 | 各设区市教育局、民宗委 |
| 省级最终认定 | 4月10日前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名单 |
三、加分规则与录取影响:仅限投档环节,不参与单科赋分
2026年起,河北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考加分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厅〔2025〕3号),少数民族加分仅适用于:
- ? 投档阶段加5分,计入高考文化总分参与平行志愿投档(不含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艺术类等特殊类型);
- ? 不参与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折算,不参与等级赋分转换;
- ? 录取时由高校依据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不得以“加分非原始分”为由退档。
⚠️ 特别提醒:2026年河北已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少数民族加分外,不再执行任何地市自定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