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陕招办〔2025〕28号文件明确2026年执行标准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25〕28号,2025年10月25日印发),2026年陕西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严格遵循教育部教学〔2023〕1号文‘精准施策、分类调控’原则,取消‘民族聚居区’模糊表述,首次以‘户籍+学籍+实际就读’三重叠加条件核定资格。
二、三类考生可享加分:仅限这三种身份
- ① 户籍在陕西省‘民族乡’的考生:全省共14个民族乡(如榆林市佳县通镇回族乡、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回族村等),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盖章《户籍证明》及连续3年高中学籍。
- ② 西藏班、新疆班在陕就读毕业生:持教育部民教司统一制发《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证书》,2026年共录取217人,加分分值为20分。
- ③ 经省级民宗委联合审核认定的‘散居少数民族’:仅限回、满、蒙古、朝鲜、锡伯、鄂伦春6个民族,且父/母一方为本民族,须提供《陕西省散居少数民族身份认定表》(2025年12月起省民宗委官网开放下载)。
三、两类资格认定流程:2026年必须完成时间节点
● 户籍与学籍审核:2026年1月10日前,考生向报名点学校提交《陕西省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表》及户口簿原件;
● 民族成分复核:2026年2月15日前,各县(区)民宗局完成现场核验并公示名单,逾期未公示视为自动放弃。
四、一分不加的4种情形(陕招办明令禁止)
- ① 户籍迁入不满3年:2023年9月1日后迁入民族乡者,不予认定。
- ② 高中三年未实际就读:存在借读、挂靠学籍或累计缺勤超90天者,取消资格。
- ③ 父母双方均非本民族:仅祖辈为少数民族不构成认定条件。
- ④ 加分信息未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所有资格名单将于2026年3月1—15日集中公示,未上榜即无效。
五、权威查询与申诉渠道
✅ 官网查询: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 ‘高考服务’→‘加分资格公示’专栏
✅ 电话申诉:029-85221726(省考试院普招处,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
✅ 纸质材料递交: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现场窗口,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17: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