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符合加分资格三类辽宁籍考生明确界定
✓户籍+民族+居住地三重认证缺一不可。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5〕18号),仅以下三类考生可申请加5分:
- ① 辽宁省户籍且世居在本省13个民族自治县(如岫岩、新宾、桓仁等)的蒙古族、回族、满族、朝鲜族、锡伯族考生;
- ② 非自治县但户籍登记在辽宁省民族乡(全省共9个,含阜新市塔营子乡、朝阳县波罗赤乡等)的上述5个民族考生;
- ③ 户籍在辽宁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述民族且考生本人在民族聚居地实际连续居住满3年(需提供村委会/社区盖章证明)。
二、两类情形直接取消加分——2026年起刚性执行
✘严格实行‘两取消’新规:
- • 跨省迁移户籍后未满3年:2023年1月1日后由外省迁入辽宁者,无论民族身份一律不享受加分;
- • 民族成分变更后不足5年:2021年6月1日后通过公安机关审批变更民族成分的考生,不予认定加分资格。
三、认定流程与时间节点——辽宁考生必须卡住的4个硬 deadline
| 环节 | 辽宁2026年时限 | 办理地点 |
|---|---|---|
| 民族身份初审 | 2025年11月15日前 | 户籍所在县(区)民宗局 |
| 加分资格公示 | 2026年4月10日–20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官网) | 省级统一公示 |
| 异议申诉截止 | 2026年4月25日17:00前 | 辽宁省招考办信访科 |
| 加分信息入库 | 2026年5月10日前 | 辽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自动同步 |
四、关键提醒:加分不参与‘强基计划’与‘综合评价’录取
⚠️根据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23条及辽宁省招考办补充说明:少数民族加分仅适用于普通类本科批、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环节,不计入强基计划校测资格线、不纳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上海纽约大学等综合评价高校的初审成绩折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