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国内高校与境外院校依法开展的学位教育项目,依托双方教研资源实现跨区域学术培养,是当前申请海外学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项目类型与合法依据
根据2020年教育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分为两类: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教育部审批设立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可自主开展全链条学位培养。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国内高校单独申报、与境外院校合作开设的单一片段培养项目,2026年新增项目多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如清华大学与宾夕法尼亚大学新增的生物医学工程联合培养项目。
二、2026招生模式与学籍学位规则
2026年国内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以两种方式为主:
- 常规统考统招:与国内研究生招生流程一致,达到报考院校统考分数线即可入围复试。
- 综合评价录取:部分985/211高校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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