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耳其博士联合培养项目核心机制(2026年最新政策)
土耳其高等教育委员会(YÖK)与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TÜBİTAK)于2025年12月联合发布《国际博士联合培养实施规程(2026修订版)》[YÖK Circular No. 2025/17],明确博士联合培养(Çift Dereceli Doktora Programı)仅面向已注册土耳其高校博士学籍的申请人,且须在入学后第1–2学期内完成联合协议签署。2026年起,所有项目必须接入TÜBİTAK-COOP在线系统进行双校备案,未备案项目不被授予土耳其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2026年关键流程节点与强制性时间窗
- 2026年1月15日–3月31日: TÜBİTAK-COOP系统开放2026年度合作院校名录申报,仅限已签署MOU的土耳其大学(如METU、Koç、Sabancı)提交境外合作方资质审核;
- 2026年4月1日–5月20日: 博士生通过所在土耳其大学研究生院提交联合培养意向表(Form D-CT2026),需附双方导师签署的Research Alignment Statement(RAL-01模板);
- 2026年6月10日前: 完成境外接收方正式邀请函(含明确研究期限、实验室访问权限及无薪酬声明),须由对方机构公章+土耳其驻该国使馆认证([土耳其]签证中心2026年公告第4.2条);
三、合作导师对接两大实操难点与合规解法
难点一:境外导师拒绝签署RAL-01文件,理由为‘非本校标准流程’。解法:依据YÖK Circular No. 2025/17第7.3款,允许使用对方机构等效文件(如UKRI-RAF或DFG-Forschungsvereinbarung),但须经土耳其大学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可并存档至COOP系统。
难点二:联合课题跨学科,境外导师隶属工程学院而土方导师隶属医学院。解法:必须提交跨院系联合指导协议(Form D-CT2026-Appendix B),由双方学院院长签字,并在COOP系统中同步上传两院批准决议扫描件。
四、2026年新增强制材料与认证要求
- 新增材料: 境外合作实验室安全合规声明(Lab Safety Compliance Certificate),由接收方所属大学EHS部门出具,须列明生物/化学/辐射安全等级代码(ISO 45001:2025附录C标准);
- 认证升级: 所有境外学历/成绩单须经海牙认证(Apostille)+ 土耳其驻外使馆教育处附加认证(Noter Onaylı Terjeme),2026年起不再接受纯学校盖章翻译件。
五、两项关键实操建议
- 建议1: 在土耳其博士注册后第1学期末(通常为12月)即启动RAL-01文件协商,预留至少8周用于境外导师内部审批流程,避免因对方大学教务周期延误导致错过5月20日截止;
- 建议2: 向接收方EHS部门索取Lab Safety Compliance Certificate时,明确要求注明适用土耳其《核与辐射安全条例》(Regulation on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No. 2025/8)第12.4条条款,否则将被YÖK学术审查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