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斐济博士联合培养项目的官方定位与适用范围
根据斐济教育部2026年《Higher Education Strategic Framework》,联合培养博士(Joint PhD Programme)特指由斐济国立大学(University of Fiji, UoF)或南太平洋大学(University of the South Pacific, USP)作为牵头高校,与经斐济学历认证局(Fiji Qualifications Authority, FQA)备案的海外合作高校(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等)共同签署协议、联合授予学位的培养模式。
该项目仅面向已注册斐济境内博士学位课程、且已完成至少12个月课程学习与研究开题的在读博士生;不接受直接本科/硕士毕业生申请独立联培名额[USP Graduate Handbook 2026, Section 4.2]。
二、2026年关键时间节点与双校协同流程
- 2026年3月1日:UoF/USP校内联培遴选系统开放,申请人须通过internal portal提交初步意向书与导师支持函(非网申平台);
- 2026年4月15日:校内初审截止;结果于4月30日前以PDF正式函件(含FQA备案编号)反馈申请人;
- 2026年5月10日:获校内批准者,须同步向海外合作高校提交Host Institution Application(使用对方专用系统,非Common App或UCAS);
- 2026年7月31日:双方高校联合签发《双导师确认书》及《学分转换协议》——此文件为FQA学位认证唯一依据[USP Registrar Circular No. PHD-JOINT-2026/07];
- 2026年9月1日:联合培养正式入学,起始日期以《双导师确认书》签署日为准,不可提前或延后超14天。
三、2026年新增强制材料与认证规范
自2026年起,斐济FQA执行新规:所有联合培养博士申请必须附加以下两项材料,并经FQA官网在线验证(https://www.fqa.org.fj/verification):
- 经UoF/USP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计划一致性声明》(Statement of Research Alignment),需明确说明境内与境外课题在理论框架、方法论与数据采集环节的互补性,字数限800英文单词;
- 由海外高校出具的《实验室/田野准入许可函》(Access Permission Letter),注明可使用设施类型、时长、安全资质要求,须附该国高等教育质量署(如Australia’s TEQSA)备案号。
四、两大实操建议(基于FQA 2026年度审计通报)
建议一:申请人须在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研究计划一致性声明》校内预审;UoF/USP研究生院仅提供每年3轮集中预审(2月、4月、6月),逾期将导致无法参与当年度联培遴选[FQA Audit Report Q1 2026, p.14]。
建议二:海外高校《准入许可函》须由其Research Integrity Office或Equivalent Body直接签发;学院系主任签字无效;2026年已有7例因签署主体不符被FQA退回,平均补正耗时22个工作日[USP Registrar Dashboard, March 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