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博士联合培养项目核心定位与政策依据
越南教育部《2025–2030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越南]高教司2025年第17号通告)明确将‘博士层次联合培养’列为国家公派重点支持类别,要求合作院校须具备QS或THE世界排名前800资质,且双方需签署MOU并经[越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VNU-NAFOSTED)备案。2026年起,所有项目须通过VNU-NAFOSTED在线系统(portal.nafosted.gov.vn)统一申报,不再接受纸质递签。
二、2026年联合培养项目四阶段关键节点
- 【阶段一:资格预审】2026年1月15日–2月28日:提交《导师匹配确认函》(由越方导师+境外合作导师双签)、越南籍博士学位课程在读证明(需加盖VNU校级公章),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 【阶段二:联合提案提交】2026年3月10日–4月20日:上传双语研究计划(Vietnamese/English)、境外大学接收函(须注明‘Joint PhD Program’字样及学分互认条款),未标注项目类型的接收函视为无效;
- 【阶段三:专家评审】2026年5月1日–6月15日:VNU-NAFOSTED组织3人学科专家组盲审,重点核查研究创新性(≥30%)、越方导师参与度(≥40%工时承诺书)、境外合作机构合规状态(以QS官网实时检索为准);
- 【阶段四:协议签署与拨款】2026年7月10日前:签署三方协议(越方高校、境外高校、申请人),首期资助款(含国际旅费+首年生活费)于7月20日统一划拨至申请人VIB银行账户(账号须提前在系统绑定)。
三、2026年新增硬性材料与常见否决情形
2026年起强制增加两项材料:① 境外高校官方出具的《PhD Joint Supervision Compliance Certificate》(模板见VNU-NAFOSTED官网2026年3月更新版),证明其符合越南《跨境教育服务管理办法》第22条;② 越南语授课课程学分证明(需体现≥2门博士阶段越语课,由越南高校研究生院盖章认证)。常见否决原因包括:接收函未列明联合培养专属课程编号(例:‘PHD-JT-2026’)、研究计划中越方数据采集方案未通过越南国家伦理审查委员会(VNEC)预备案([越南]VNEC 2026年第4号公告)。
四、两大实操建议
- 建议提前90日启动境外导师联络,同步提交VNU-NAFOSTED《意向合作预登记表》,避免因MOU签署周期超45日导致错过4月20日提案截止;
- 建议使用VNU-NAFOSTED官方认证的翻译服务机构(名单见portal.nafosted.gov.vn/service-list-2026)处理研究计划越译,自行翻译件将触发人工复核并延长审批周期≥15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