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瑞典博士联合培养项目的核心定位与适用对象
瑞典博士联合培养(Joint PhD Programme)系由瑞典高校(如KTH皇家理工学院、隆德大学、乌普萨拉大学)与中方教育部/双一流高校签署的双边协议框架下的学位合作机制。学生注册为中方博士生,同时获瑞典合作院校正式访问研究员(Visiting Researcher)身份,完成双方约定的科研训练、课程学分及联合论文指导后,可获中方博士学位证书,部分项目支持双导师联合署名及瑞典方学术认证函。该机制不授予瑞典博士学位,不占用瑞典政府奖学金(如VR或SI奖学金)名额,适用于已完成国内博士入学考试、具备CSC公派资格或校际专项资助渠道的申请人。[瑞典高等教育委员会(UKÄ)2026年联合培养指南第3.1条]
二、2026年关键申请节点与瑞典专属流程
- 网申系统:仅通过瑞典高校独立门户提交(非University Admissions Sweden),须在2025年10月1日—12月1日完成在线预登记(Pre-registration),含双导师意向确认书、中方院校推荐函、英文研究计划(max. 3页)、语言能力声明(无需雅思/托福,但须提供英文授课证明或导师签字的英语学术能力评估);[KTH官网2026联合培养公告]
- 正式材料提交:2026年1月15日前上传完整版PDF包(含经瑞典合作导师签署的《Supervision Agreement》原件扫描件、中方博士学籍证明、CSC《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办法》附件2模板签署页),逾期系统自动关闭;[隆德大学国际事务办公室2026年操作备忘录]
- 录取结果:2026年3月15日统一发布于各校个人申请账户,无面试环节,但需于3月31日前完成《瑞典居留许可预审表》(Migrationsverket预填链接由学校后台直推)。
三、2026年新增强制材料与认证要求
自2026年起,所有联合培养申请人须额外提交:① 瑞典合作高校签发的《Hosting Letter》原件(含校长办公室红色公章,非院系章);② 中文成绩单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CDGDC)认证并同步提交英文译本公证件(仅接受公证处出具的‘与原件相符’公证书,不接受校内翻译件)。两项材料缺失将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且不设补交窗口期。[瑞典驻华使馆教育处2026年1月更新通知]
四、两个关键实操建议
- 建议一:务必在2025年9月15日前取得瑞典合作导师签署的《Supervision Agreement》草案,并同步启动CDGDC认证流程——认证周期为20个工作日,2026年1月系统开放后无法加急处理。
- 建议二:使用瑞典移民局(Migrationsverket)官方预审系统提前核验《Hosting Letter》公章真伪及有效期,避免因公章格式不符(如使用电子章替代红章)导致居留许可初审驳回。
五、常见问题速查
Q:是否必须持有CSC资助?
A:否,但非CSC项目须提供中方院校出具的全额经费担保函(格式见瑞典高校国际处官网下载中心);
Q:英语成绩豁免是否需单独申请?
A:否,豁免为系统默认规则,只需在申请表‘Language Certification’栏选择‘Exempted per University Policy’并上传导师评估声明即可。


